学院主页 欢迎访问淮北职业技术学院!
网站首页 / 文件汇编

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制度

阅读次数:2476 发布: 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:2023-07-04 12:50
[字体:  ]

为加强党的组织建设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,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,完善领导体制,规范决策程序,实现党总支工作的规范化、科学化、制度化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结合党总支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一、党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,由书记召集并主持,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副书记代理。党总支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可召开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,需向党总支书记请假,并履行请假手续。

二、党总支委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十九大报告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内容,并阅读相关经典原著。传达中央、省市、及学院党政重要会议精神,研究和部署党的建设工作。

三、党总支委员会议要遵循的原则:

1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。

2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。

3、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的原则。

4、坚持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的原则。 

四、党总支委员会议的议事范围:

1、学习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和重要措施。

2、党总支的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、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。

3、党总支重要规章制度、政策的制定和重大调整,批准年度工作总结、党风廉政工作报告。

4、研究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调整、培养、奖惩和监督。

5、表彰党总支先进集体和个人,审定党支部的表彰。

6、需要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。

五、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根据工作实际提出。各总支委员有需提交讨论的问题,经党总支综合科汇总整理后报书记审定。会议议题及开会时间,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。凡提交会议讨论的重要议题,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。

六、党总支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,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,党总支会议不予讨论。

七、党总支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总支委员到会方可召开。会议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讨论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,集思广益。党总支书记根据讨论情况集中大家意见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,以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总支委员的半数为通过,形成党总支会议决议。党总支会议在讨论有关事项时,凡涉及与会人员及其配偶、子女、亲属的,本人必须回避。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上一条:
下一条:下一条: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党委综合科工作职责

地址: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职教园区元培路(新区) 电子邮箱:
技术支持:商网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