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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党委例会制度

阅读次数:2460 发布: 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:2023-07-04 12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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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贯彻落实“十九大”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,进一步推进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常态化、制度化。机关党总支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原则上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如遇重大事件或紧急情况,党总支书记可决定提前或延迟召开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开会议。二、由党总支书记主持,总支委员、各支部书记参会。参会人员应按时参会,签到,不得无故缺席。根据工作需要,由党总支书记确定,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因故不能参加会议,需向党总支书记请假。会后,未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应主动要求党总支综合科通报会议情况。

三、党总支支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、部署、落实上级党组织会议精神及机关党建工作。具体包括:

1、机关党总支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。

2、支部书记汇报近期工作、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。

3、总支委员、支部书记充分交流,讨论。

4、研究讨论本次会议议题。

5、党总支书记对会议进行总结,并布置下一步工作。

四、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依据工作需要确定。也可由总支委员直接提出,经总支书记同意后列入议题。各支部如有需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,经党总支综合科汇总整理后报书记审定。总支委员、支部书记应针对议题做好相关准备。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,党总支不予讨论。

五、会议根据内容不同,可采用工作汇报、讨论研究、党课专题辅导、集中学习等形式。

六、例会安排的工作和做出的决议,各支部要及时贯彻执行,并反馈执行信息。

七、由党总支综合科人员负责会议记录,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,与会人员不得外泄,否则追究相关责任。

八、本制度由机关党总支负责解释、修改和补充。

九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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